税收效用
接下来我们分析一下最近有关外国资本在中国房地产业进行投资的立法。这个月见证了中央政府的进一步表态,旨在控制土地的开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用来控制察觉到的在固定资产和房产上的狂热投资更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是税收,而不是对某些投资集团的约束。政府的目标有两个:首先是对于察觉到的开发过热行为进行冷却,其次是为那些转让土地给开发商的人们争取一个更加公平和满意的赔偿方案。但是这两个目标似乎有点彼此抵触。
国土资源部九月份公布的新政策涵盖了两大主要问题。第一,对于那些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的人们将给予双倍赔偿(具体数字并未公布)。这一政策的预期受益者是城郊和工业区周围的农民。第二,新建项目的土地费用也将从当前的5-70元/平方米(依地域而定)翻倍。政策同时还规定购买城市土地所需缴纳的税款将翻三倍(目前仅为1.2元/平方米)。可以想象,税收收入将会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共同享有,但分成比例就不得而知了。
对于上述政策的分析来源于土地开发不断增长的需求背景。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更为直接的法律手段,都很难对这个增长需求进行干涉。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使用的年度报告显示了这一问题有增无减的严峻性。2004年,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报告显示,有267,800公顷的农业用地被用来开发,其中125,100公顷被用作工业和矿业用途,56,500公顷用作城市建设,25,500公顷用作农村建设,其余的用作基础项目建设。2005年相应的数据一跃而成432,000公顷,增加了61%。其中151,100公顷被用作工业和矿业用途,98,200公顷用作城市建设,66,600公顷用作农村建设,其余的用作基础项目建设。
来势汹汹
一瞥之下不难发现城市和农村建设的持续高速发展,两者分别增加了74%和161%。除去农业用地的流失之外,这样急速的增长对于城市发展的各个方面也增加不少隐患,包括财力和物力的不足,财富和薪资分配的不平衡和环境因素。上个月关于限制外资投资的公告很可能对中国高速的城市化进程施加良性影响,而如果税收和补偿等关键措施运用得当的话,效果可能会更加明显。市场导向因素的介入既限制了外商投资又让政府从增加的税收收入中直接受益。
收入方面的变化是相当戏剧性的。2005年中国获得使用权的土地共有163,200公顷,相应产值为688亿美元。其中57,200公顷通过公开拍卖,竞标和上市获得使用权,总产值达到490亿美元(占到总收入的71%)。很难推断中央和地方政府从这些增加的费用当中得到的收益潜在影响如何,保险一点说,应该会有些实质性的影响,即在保持甚至提高土地总产值的同时能大幅度地减少土地的发行量。这样一个进步当然是值得鼓掌喝彩的。然而,可以说是真正挑战的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保证有关土地转让者权益的规章制度得以有效执行。自己承担的土地使用费及税款和付给对方的保证金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注意税收环境
通过对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税收收入重新进行分配并在实质上提高税收门槛等方式,中央政府似乎试图针对土地开发投资过热的问题创造一些以市场为驱动的反响。市场如何反应,具体体现在资产重新定价,放慢投资脚步或者仅仅只是接受更小的利润空间等等,都会被饶有兴趣地予以观察和研究。有些土地对于新的工业开发报出了高达60%的上涨价格。这样的价格是否能够成交还有待观察。根据这些措施来看,可以肯定的是,市场反响和政府利益应该会更为有效地结合起来。